象山县在“五五普法”中从三方面着手,推进法治乡镇建设。 该县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他们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培育了“四星级民主法治村”7个,已经宁波市有关部门考核全部合格;积极开展三星级“民主法治村”达标活动,已完成第三批“民主法治村”考评工作,有337个村获“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称号,达标率为76.94%,完成了省下达的达标工作任务。 同时,该县还积极开展了“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乡村”活动。各行政机关对所联系乡镇的党员干部和村委会主任以上干部进行法律培训,在联系村中开办法制宣传栏,赠送法律书籍,播放法制节目等,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全县各机关共组织镇村党员干部法律培训8018人次,开办法制宣传栏666个,下发宣传挂图24000张,赠送法律书籍9747本。 象山县还建立了“一村一顾问”、法律援助等制度,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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